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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号被卖警察频受害 |
[ 2009-12-18 12:32:00 | By: qrst685 ] |
手机号被卖警察频受害 收涉黄短信惹恼老婆 两日来,本报关于老板手机号泄露而惨被骚扰的报道出街后,老板手机社会反响强烈。业内人士表示,我国在个人隐私立法方面,长期处于缺失状态,直至今年10月16日,对《刑法》的罪名作出了补充和修改,新增了“出售、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”和“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”两项罪名,这才为追究相关的犯罪行为提供了司法依据。 但新增的罪名,只限于追惩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,而对于普通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,因目前还未颁布与法条相配套的实施条例,导致其在具体的操作细则上缺乏依据。 因此,信息遭泄露而导致利益受损的公民,也只能通过民事起诉的方式来追讨损失,但期间证据索取难、公民配合程度不高,加上东莞等地级市,目前多不属“较大的城市”,没有地方立法权,维权操作难上加难。 东莞市工商局: 违法行为该由公安查处 记者调查发现,一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短信群发公司竟拥有上千万人手机号码,并用于交易,这是否属于超范围经营?工商部门是否该有所作为? 东莞市工商局向本报证实,一些小公司的确在工商部门有注册登记,但一般登记的经营范围都是信息服务和咨询等合法范畴。 该局有关人员同时表示,兜售手机号码不属于销售合法商品老板手机号的范畴,因此该行为就不仅仅是超范围经营的问题,更涉及违法行为,而违法的行为当由公安部门查处。 本日志相关的主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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